BUD专项基金简介
BUD专项基金赞助中小企升级转型及发展品牌,拓展东盟及中国内地市场。2018-19年度《财政预算案》提出把「BUD专项基金」的资助地域范围扩大至东盟市场,并推出「东盟计划」,及提高资助个别企业推行拓展中国内地市场项目(「内地计划」)的累计资助上限。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已于2018年6月通过此项建议并注资15亿元。
在2021至22年度财政预算案中提到,政府未来将会向「发展品牌、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」(BUD专项基金)注资15亿,并分3阶段扩大资助地域范围,由20个经济体大幅增加至37个。由2022年11月7日起每间企业的累计资助上限由600万港币提升至700万港币。
BUD专项基金申请资格
所有按照《商业登记条例》(第310 章)在香港登记,并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的非上市企业。 即任何行业均可申请BUD专项基金,透过BUD专项基金的资助,本地企业可以开拓外地商机,从而提升在内地及海外市场的竞争力
BUD专项基金资助范围
申请资助范围(同时适用于【内地计划】和【自贸协定及投资协定计划】)
项目措施 |
预算及资助比例上限 (每个申请项目计算) |
新设业务单位和相关开支 *如商业登记或营业执照、项目期间得租赁/装修、水电煤等 |
不可多于项目总开支得20% |
额外增聘员工 *可额外增聘于项目中直接提供服务于客户得员工 |
不可多于项目总开支得50% |
购买机器、设备或模具 *可包括增加产能需求的机器、设备或模具 |
不可多于项目总开支得70% |
产品样本 | 不可多于项目总开支得30% |
广告推广 | 不可多于项目总开支得50% |
展览会(包括虚拟展览会)及宣传活动之相关货运、交通及住宿 | 相关差旅费不可多于项目总开支得20% |
设计/制作宣传品 | / |
设计及制作网上销售平台 | / |
建立/优化公司网页 | 优化网页的开支上限为港币10万 |
流动应用程式(推广用途) | 不可多于项目总开支得50% |
检测及认证服务 | / |
申请产品专利、商标注册或版权保护注册费用 | 每间企业最高累计自主额为港币60万 |
为获批项目所需的账目外聘核数费 | 全额资助.每次最多港币1万.并计入企业的资助上限 |
资助地区和范围
中国内地、东南亚国家联盟十国(文莱、柬埔寨、印尼、老挝、马来西亚、缅甸、 菲律宾、新加坡、泰国和越南)、澳洲、奥地利、比利时-卢森堡经济联盟、加拿 大、智利、丹麦、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四国(冰岛、列支敦士登、挪威和瑞士)、芬 兰、法国、格鲁吉亚、德国、意大利、日本、韩国、科威特、澳门、墨西哥、荷兰、 新西兰、瑞典、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英国共37个经济体。